1、 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问答
我县为什么要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答:宿松县水厂现行价格是2005年12月开始执行的,近十一年未作调整,供水价格已连续二十年处于全市县最低水平,近几年来,由于二水厂建设、管网改造、水资源费的收取、物价上涨等因素,使水厂一直严重亏损经营。为保障供水事业更好服务广大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价格听证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皖价商[2014]86号)等规定,我局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听证会”,对调整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公开的听证,达成了共识,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方案的请示》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第121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调整方案。
2、 城乡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分档计价水量的标准是多少?
答:按年度用水量为计算周期,以户为单位,水费价格调整为居民、非居民、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其中居民水价实行阶梯水价,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分档递增。
居民用水分档 | 每月每户用水量 | 对应年度累计水量 | 自来水价格 |
(吨) | (吨) | (元/吨) | |
第一级 | 20吨(含)以下 | 年用水在240吨(含)以下 | 1.9 |
第二级 | 20吨以上-30吨(含) | 年用水在240吨以上-360吨(含) | 2.85 |
第三级 | 30吨以上 | 年用水在360吨以上 | 3.8 |
非居民用水 | 3.1 | ||
特种行业用水 | 4.1 |
备注:此水价调整未包括污水处理费。
3.城乡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施范围?
答:①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宿松县城自来水厂所有“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注册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②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为学校、福利院、养老机构等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实际注册集体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按调整后的第一级水量的水价执行。
③居民阶梯水价以年为计量单位,月度滚存使用,新装用户以安装当月至年底为一个计量周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④宿松县用水分类表:a、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福利院、养老机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等。B、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机关、部队、事业单位、团体、市政、消防、工业、商业、开水供应、餐饮、宾馆、服务业、建筑业等。C、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浴、足浴、美容美发、休闲娱乐业(酒吧、歌舞厅、茶楼等),汽车美容(洗车)、纯净水加工等。
4.城乡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执行时间?
答:城乡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从2017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5."一户多人口"用水如何计量?
答:对超过4人的家庭用水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每月用水量4吨。 期限为一个自然年,符合条件的居民客户可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所载居住地址需与水表安装地址一致)办理手续。
6.对城乡低保户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持有宿松县民政局核发的低保户、特困户当年有效证件的用户,每户每月4吨(含)以内免收水费,超出部分按调整后居民用水价格收取。每年结算一次,免收水费按先征后返方式。免费用户凭用户水费缴费单于次年元月份到县水厂领取返还水费或转存水费。
7、对既有店面又存在住家的情况如何核定水价?
答:属于混合用水,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混合用水应分表计量,未分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用户如需分表到户,可凭房产证明等到供水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分表安装业务。
8、纯居民租房户共用一块水表如何核定水价?
答:按在水厂注册的户主户口簿核定的人口数核定最低水量,执行居民阶梯水价。
9、居民如何知道阶梯水价结算周期内的水量情况?
答:供水企业将对执行阶梯水价的居民客户的水费账单中提示居民分档基数水量剩余情况,以便居民客户及时掌握自身用水情况。也可编辑查询短信“9******”( ******为六位供水号码)发送到13866061001即可查询。
10、县水厂抄表时间及缴费有啥规定?
答:水厂每月8-23日为抄表周期,25日前抄表数据全部输入微机收费系统。全月为缴费期。用户应当按照规定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缴纳水费。
11、用户对水价核定有异议的如何办理?
答:对供水企业认定的 “一户一表”执行阶梯水价有异议的,可拨打水厂热线7817767电话咨询,预约登记,凭《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近期水费账单原件,至黎河园供水营业部办理。
12.哪些渠道可以查阅阶梯水价相关信息?
答 :用户可以在宿松政府信息公开网,宿松供水网了解阶梯水价实施的细则及政策问答,也可以在微信上添加“宿松供水”微信公众号了解用户1年内的用水情况。
13.宿松县城有哪些自来水厂营业代收网点?
县城现有17处代收水费网点,具体详见宿松供水网站、供水服务大厅(黎河园)宣传栏。
物价局监督电话:7821328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县水厂便民服务热线7817767或7821332.或登录宿松供水网,了解相关政策。
宿松县物价局、宿松县自来水厂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