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费违约金的解释
类别:答疑反馈 时间:2015-7-20 8:41:40 稿源:本网 发布:ahssgs 阅读数:

自来水费违约金的解释

自来水是商品,按时交费是用户的义务,为了你正常使用自来水,请及时缴纳水费。作为我县自来水,是用户先用水再交费,如果对水费等正常费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试问有多少人愿意自觉每月上门缴费呢?

为了解决用户对自己每月水费有所了解和解决用户缴费往返之累,我厂出台了很多便民措施:

1、违约金收取日期按《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规定为抄表月的次月25日后收取违约金,我厂考虑实际情况,根据用户建议,延长为抄表月的下下月5日,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按应缴水费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2、另我厂开展了预存水费业务,你可根据您的月用水情况,提前预缴水费。

3、建设开通移动网络的短信平台,每月向留有手机号码的用水户发送水费信息(用户免费),提示用水情况,提醒即时缴费。

4、在县城已开通8家代收水费网点,已开通电信手机翼支付和移动手机美好安徽手机支付水费功能,也可通过和民丰银行签订代收代扣水费协议。

水厂是企业,并非家大业大,肩负保障全县城区安全供水重任,供应合格的自来水、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我们水厂的职责,也请社会同仁对水厂建设、为民服务多提宝贵意见,合理化建议,共同维护、促进县城供水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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