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打造作风硬朗、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供水团队,按照住建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思想和作风建设集中整顿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强化考核奖惩为抓手,大力开展思想作风整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解决机关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观念,树立“科学、高效、敬业”的供水人形象,为促进供水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而努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整改,达到工作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一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真正形成团结、进取、务实、创新、严谨、高效的工作新局面,不断推动供水事业上台阶。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让工作有领导、有监督、有起色、有结果,经厂长、支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宿松县自来水厂思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进
副组长:陈凯、郭林、何晓龙、刘青松、石春雷、黄念武、石艳华
成 员:石?P、刘庆华、刘建军、赵松明、林宗惠、张思福、李德文、鲍照龙、张权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办公室,具体负责思想作风整顿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整改重点
这次思想作风建设整改活动要着重解决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好,没把思想完全统一到厂部的要求上来,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
(二)共事合作配合协调意识不强,表现在:沟通交流不够;工作不积极主动;敢于负责、善于负责做得不够,有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部分领导干部、职工思想不够统一,全厂上下没有形成合力,有政令不畅、令不行、禁不止的问题。
(四)某些部门还存在管理不严、甚至混乱的问题,个别人员还存在吃、喝、拿、要的现象。
四、活动时间、方法、步骤
整改活动从10月21日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1、认真对照检查。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深刻吸取“违建”事件教训,按照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对照自己,结合本部门和个人的实际,找问题、查原因、摆危害、堵漏洞,认真回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
组织开展“六查六看”:
一查敬业精神,看是否干好了本职工作,同事和领导是否认可,与先进相比还存在哪些差距;
二查组织观念,看是否服从命令听指挥,自觉遵守各项纪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三查执行力度,看接到任务是否迅速反应,马上就办,是否有推诿扯皮的行为;
四查职责履行,看自己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五查廉洁自律,看自己是否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有无办事不公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
六查团结协作,看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强不强,是否存在搞小团体,闹不团结的行为。
在查摆问题过程中,部门分片召开会议,组织工作人员找出本部门在服从和服务于全局各项政令、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检查结束后,各部门要写出自查报告,每一名部门负责人也要写出自查报告,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查后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广泛征求意见
(1)由厂班子成员带队,走向街头开展征求市民意见活动。
(2)召开部分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园区企业、用水大户代表座谈会,征求对供水服务方面的意见和批评;
(二)整改提高阶段(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谈心活动,各部门和个人要针对在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目标、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到位。要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按照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究。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11月30)
1、组织检查验收。为保证整顿活动效果,促进我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厂整改领导小组将依据各部门书面验收申请,对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2、各部门对思想作风建设整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整改活动的开展情况书面报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作风建设整改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防走过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确保整顿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解决整改活动与日常工作的矛盾,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整改活动开展期间,厂整改领导小组和厂效能监察室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发现对思想作风建设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凡不参加整改期间组织的学习、讨论活动,或在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不能限期整改的工作人员,视情节将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待岗等处理。